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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旅之星网站管理规则(正式实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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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16  | 显示全部楼层 | 阅读模式
【前序】

长期以来,北旅坚持相对宽松、宽容的管理方式,在绝大多数时间,都保持了良好的秩序,很多人都说北旅的气氛在爱好者网站里属于非常好的之一。但是最近几年,论坛上吵闹打架迅速增多,隔三差五就闹一通,宽容、规劝对这些人已经没有什么作用。

很多会员希望乱世用重典,加强严管,遂开贴讨论,制定本规则,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!

希望以前各位的矛盾、恩怨、违规,一笔勾销,大家重新开始!

几个喜欢鸡毛蒜皮就闹一通的,现在多余的话不再多说,说了你们也听不进去,如果还这样,被封了别再到处喊冤!

声明:以下规则是建立在国家相关法律之下的,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地方,以法律为准。

【管理范围】
1包含一切在北旅之星望远镜网站注册的会员及管理层。
2、北旅之星网站,是一个以技术讨论为主题的网站,在您注册之初,只有同意了论坛规定,才能够通过注册,已经基本涵盖了以下条例,作为一个成年人,应当为自己注册时的承诺负责。
3、如果接受不了以下论坛规则,请您不要在此注册,已经注册的可以选择不来,或者申请注销会员ID

讨论内容
1、各技术板块以各类望远镜、天文话题为主、兼顾观鸟、户外、摄影、其他爱好内容为主,禁止软文广告。互通有无板块是会员个人之间的物品交易区,需非商业性质的。茶馆区是技术以外的聊天区域。

2、话题要求健康向上,拒绝低俗,不违反国家规定、论坛规定。

3、相关话题尽量在相关板块发表,版主有权未经同意,将认为不适合的内容、重复发帖内容,移到认为适合的板块或者删除,会员应该对版主的操作予以理解和支持。

4、对于经常性谈论偷窥、涉及别人隐私、言语粗俗等不适宜内容的,版主有权直接删帖并提醒,屡次不改者,将处以七日或者更久的处罚。

5、在网站以外产生的矛盾、纠纷,不要在本站讨论,违者直接删帖。

6、.不得随意挖坟(顶2年以上的无人回复的老帖),违者删帖警告,再犯根据情况不同程度禁言。但如提出疑问、意见、讨论的技术性顶帖除外。

7、不得在技术区灌水,违者删帖警告,再犯视情况给与不同程度禁言。灌水的标准为反复发表“顶”、“看看”等这类无意义的内容。

8、原则上不得使用“仅作者可见功能”,违者警告并要求立即恢复,拒绝恢复的给与不同程度禁言至封禁。.

9,不同观点、不同价值观的帖子,请理性讨论,如果双方合不来,请互相避让,如果一方主动在另外一方帖子里讥讽、说风凉话的,第一次禁言三天,第二次禁言一星期,第三次禁言一个月,第四次永久封禁。


版权归属
1、所有注册会员发表在北旅之星网站上的知识性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观点),知识产权归作者本人,北旅之星网站将会无条件使用,图片可能被自动打水印网站名称。如果不同意,请不要在网站上发表。

2、北旅之星网站如果在本网站之外使用会员的知识性内容,应该先与作者沟通,作者同意后才可以使用。 如有发现未经原创者或者原创网站同意而发表的文章,原创者或网站请告知,我们会协助删除。

3、如果第三方(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、个人、网站、微信、QQ等媒体),使用会员发表在北旅之星网站上的文字和图片,要征得创作者本人同意,并且注明引自“北旅之星望远镜论坛”。


禁止条例

一、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侵犯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
(一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(二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(三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(六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(七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(八)损害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机关信誉的;
(九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(十)传播时政、敏感内容的;


1、违反以上条例之一的,将直接删除帖子。

2、故意发布的,直接永久封禁。

3、非故意发布的,第一次禁言一星期,第二次禁言一个月,第三次禁永久禁止。

4、触犯法律的,本网站将协助法律机关调查取证。


二、互相尊重,禁止讥讽、谩骂,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

无论任何原因,在本站使用各种方式,禁止侮辱谩骂,侮辱谩骂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国骂、形容贬义的动物、形容影视剧、文学里的明显负面人物、等一切明显故意贬低对方的文字、图片行为(互相熟悉的玩笑性质,可以适当放宽标准)。

处罚如下:

1、无论什么理由,禁止互相谩骂,首先开骂者,第一次禁言一星期,第二次禁言一个月,第三次永久禁止。

2、被对方辱骂后回骂者,或者故意多次直接讥讽、挑逗激怒对方骂人者,第一次禁言三天,第二次禁言一星期,第三次禁言一个月,第四次永久封禁。

3、大家多一些互相包容,小肚鸡肠、芝麻点事就小题大做,念念不忘,斤斤计较,长期拐弯抹角暗讽的偏执型的会员,在哪里也不受欢迎,不仅大家看不起,论坛也将根据情况,进行劝解或者不同程度的封禁。

三、禁止商业销售和广告,未经许可,不得利用本站进行如下活动:

1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别拿网站不开放、心胸小当借口,不劳而获在哪里都不受欢迎,也不光彩。未经允许,禁止通过签名、短信、帖子、暗示、交流等方式,在论坛宣传自己的产品、网站、微博、QQ群、微信群等,一经发现,将直接修改或删除,连续多次者,直接封禁。

2严谨直接或间接,出售、交流、转让国家禁止的物品;欺骗性质的出售、交流、转让个人物品;违者将直接删除,并视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封禁,互通有无详细规定见这里:http://www.bggd.com/bbs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420796&extra=page%3D1

3、一些在论坛做广告、各种违规被封而不满的,在外面到处造谣、贬低北旅,没意思,谁也不傻,这样做你的人品如何,别人心里清清楚楚。

四:禁言、禁止登陆,处罚方式的适用范围:

根据严重程度,网站处罚方式如下:

1、提醒:对于稍微不适合的话题,或者可能出现纠纷及不良影响的话题,版主和管理员可以提醒。

2、锁帖:版主或管理员认为继续讨论下去毫无意义,或者可能引发矛盾等不良后果的,可以锁帖,锁帖后普通会员不能继续在里面发帖。

3、移除:对于违规的帖子,版主或管理员可以直接移走或者删除,删除的帖子很多时候系统会彻底删除。

4、禁言:一般简单的违规,以禁言为主,禁言期间可以继续浏览网站,但不能发言。

5、禁止登陆:如果恶劣的吵骂、坑蒙拐骗,违禁内容,以禁止登陆为主。

6、永久封禁:对于严重违规,或者多次违规的会员,将根据规则永久封禁。


五、对于用户名和马甲的处罚应用。

1、用户名不能含有敏感、不健康、歧视、辱骂别人的字符,违者直接删除。

2、网站不提倡会员使用马甲,但是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马甲,或者特殊情况注册的马甲,将视为同一会员。

3、如果在一个用户名被处罚以后,处罚期间用其马甲继续进行活动,一经查证,马甲将受同等处罚。

4、违规过程中、是非判别投票过程中、评选投票过程中,如果一方用马甲同时上阵,一经查实,加倍处罚。


六、对于有严重争议的重大事件用投票解决。

对于一些难以判断是非,或者认为判罚严重不公平的,可以申请让版主或则管理层发帖,阐述事情经过,并由大家投票,判断是非,投票结果作为终审决定,任何人都要服从,不服从者继续闹事,将被禁言二星期以上,直至永久。


管理层相关

1、版主的产生,来自于网站的聘请、诸多会员的推荐、毛遂自荐三种方式。版主是无报酬的义工性质,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位版主。

2、版主应该热爱论坛,愿意业余时间为网站提供管理工作,调整、修改所辖板块内容、为大家解惑、调节纠纷、执行处罚等。

3、对于删除的主题,版主可以先移到论坛下部的问题帖子管理板块,统一意见后再删除,也可以根据情况直接删除。

3、作为版主,将尽可能的公平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,对于有明显争议人员、帖子的处理,应该给予相对合理的解释。

4、版主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,不可能每天都在论坛上管理,也不可能做到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公正,对于版主的管理和处罚,只要没有明显的大错误,所有会员应该支持、服从。

5、对于认为失衡较大的处理,会员可以在北旅之家板块提出异议,进行商榷,但是不能以此作为谩骂、讥讽、污蔑的理由,否则将视情况封禁一星期或更久。

6、考虑到每个人的爱好、精力、其他等原因,如果觉得无暇进行版主的工作,可以提出申请,退出版主职位。

7、对于严重违规的版主,会员可以反映情况,但更多的时候,我们应该给予支持和理解。


奖励机制

1、网站实行积分奖励机制,根据发帖数量、图片数量、发帖质量、在线时间等,给与不同的积分奖励。

2、积分多少决定会员的虚拟等级,从列兵到大元帅,虚拟级别越高,论坛的权限就越大,并且在今后的一些活动中给与倾斜和奖励,当然更多的是荣誉性质。

3、积分奖励权重从高到低的是:技术讨论板块、爱好板块、茶馆。互通有无板块没有积分奖励。

4、对于长期以来遵守论坛规定,积极热心帮助其他会员的德高望重会员,经大家推荐,可以直接升为贵宾。

5、本网站每年年底会由大家推荐评选本年度最佳会员,普通会员和版主都可以参加,由本网站提供奖品。


以上条款在2019年3月1日生效!







发表于 2019-2-28 21:17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最后再提醒一下:来的都是客,会员是网站的基础,如果没有明显的违规,任何一个网站都不会随意封禁自己的会员,

被封禁后,首先应该反思为什么是自己?尤其是以前一些频繁被封的。

多余的话不说了,希望大家仔细阅读,认真遵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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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22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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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29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无条件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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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33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;;;;;;;;;;;;;;;;;;;;;;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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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37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!!
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!
必须立下规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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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43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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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44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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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45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,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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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51  来自手机 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哈,新人易犯挖坟!看到历史好贴,得意忘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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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54  来自手机 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意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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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1:57  | 显示全部楼层
3月一日生效,还有几个小时,开个玩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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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2:11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规范管理,非常必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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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2:29  | 显示全部楼层
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,支持老刘,建设和谐论坛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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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2:34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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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2:39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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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2:39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了规矩,就成了方圆,对网站的长期发展是利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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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2:47 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老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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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8 23:00  | 显示全部楼层
认真学习,严格准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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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3-1 00:14 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有些不要脸人直接封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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