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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欢愤而伤人致死一案,在全国掀起了风波。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这是件大好事。
我在认真思考本案的“受辱、愤怒、持刀、拼命”这四个要点时,突然想起了四十二年前,时年二十二岁、刚从部队退役到北京特殊钢厂工作的我,在公共汽车上与三个流氓遭遇的往事:
我站在开往石景山的337路公共汽车靠近后门的位置上,正琢磨钢坯加热时如何避免发生“过烧”与“过热”的问题时,突然被人用力推搡了一下:
“好狗不挡道,闪开!”一个京油子的声音喊道。
我本来就侧身站着,你闹什么事?我生气地瞪了发喊者一眼。
“哥几个,丫还照我呢!”随着发喊者的招呼,两个痞相十足的小伙子挤了过来。
“瞧你丫那操行,穿身绿皮吓唬谁呢!有胆量你丫动老子一下……”一个矮我半头的小子仰脸向我挑衅。
腾的一下,血涌上了头。这帮狗东西还真当咱复员兵好欺负啊,不行!迅速分析了双方态势之后,我认定只有逮住眼前这个小子下狠手,干一个够本了!
于是,按照集训队里学到的招数,一抬右膝顶向当面之敌的档部、一抡左掌(我是左撇子)切向其颈部,转眼之间就把这小子压在车厢地板上!
“快松手!”随着熟悉的声音,同一工段的两个弟兄把我拽了起来。
“怎么着?还想练练?”正经当过侦察兵的小张撸起了军装袖子。周围的群众发出一阵叫好声。
车门开了,一片哄笑声中,那俩小子架着同伙狼狈逃窜了。
“我操!我怎么没看见你俩?“我长长出了口气。
“我俩在后排坐,人挡着,你看不见呗。”小李笑着捅了我一下。
“伙计,真看不出来,你们步兵也练过格斗?顶裆切颈还挺利索……“小张也笑了。
工段办公室里,六三年转业的支部书记听了汇报后语重心长地说:
“以后千万不要打架,一用格斗术可就没轻重了。那小子的蛋子肯定被顶伤了,万一弄出人命可不值了……”
回到现实。如果事情发生在现在,公交车的摄像头会清楚地记录下那三个青年手中并没有刀具,是我在生命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使用致命手段伤害他人。倘若那小个子死球了,那我这个故意杀人罪可能就落了个实实在在了……
真TMDCAODAN!
2017.3.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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